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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3-02-01 11:26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 2月1日在潼关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亚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线,以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和“三有”争创等活动为抓手,主动坚持“小案情系大民生、小事彰显大担当、小院争创大作为”工作思路,积极能动履职,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打造精品亮点,争先创优进位,各项工作实现了新进步,取得了新成效。

一、牢记政治属性,树立政治意识,坚定坚决扛牢检察机关政治责任

扎实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的政治忠诚。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30余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场次,全员政治轮训300余人次,有力提升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重点内容,组织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11次,结合检察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宣讲、全员培训、党员大会、学习交流会等专题学习20余次,主要领导分别为全体干警和所包村干部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认真落实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落实这一要求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迅速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主动向县委专题报告了2021年度法律监督工作,争取党委和各方支持。

二、强化检察担当,依法能动履职,坚定坚决服务新时代潼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潼关建设。全年共批捕69人,起诉77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6人。聚焦社会治理、公益诉讼等五大重点领域发出各类检察建议77件,跟进监督治理,推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取得了明显效果。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规范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证据标准衔接,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依法办理县监委移送和上级指定管辖职务犯罪4人,移送法院起诉2人,1人县人民法院已做出有罪判决,1人正在审理;1人改变管辖,1人正在办理,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全力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精准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投入5.5万元,助推寺角营村特色产业发展。该村“一园四产”年收入达到100余万元,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积极探索“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三官一律”进社区,化解矛盾7件,助力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该村党组织被市委组织部评为“五星级党组织”。

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全力以赴当好秦岭、黄河生态卫士,持续加大对秦岭、黄河潼关段存在问题综合治理力度。持续加强城乡污染防治,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5件19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件;督促清理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1000余吨;治理渣坡30余处,栽植树木2万余株,复绿面积2万余平方米,修复矿山地质环境8处,治理扬尘、焚烧荒草秸秆10余处,为建设宜居美丽潼关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动高效参与疫情防控。主要领导进驻高风险中心,现场指导疫情防控;全院干警主动下沉共驻共建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组织专班参与酒店隔离点和方舱应急中心值班值守;派出专班代表县委、县政府支援华阴疫情防控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严格落实管理和办公环境消杀要求,储备防疫物资、药物,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做出了检察贡献。

三、深耕主责主业,严格公正司法,坚定坚决扛起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使命

刑事检察有新成效。向侦查机关书面提出纠正违法意见38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罪5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71人,不起诉17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3人,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审查案件3件,发出财产刑执行纠正违法通知书1件,向监管场所发出检察建议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均被采纳,促进了监管场所规范执法。

民事检察有新作为。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线索8件,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3件,均被采纳。通过精准监督,保证每一起案件公正司法。积极开展涉军和农民工讨薪民事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支持起诉农民工讨薪案件1件,涉军案件1件,有效保障了军人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有新突破。继续加大对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发出行政检察建议7件,发出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件,均被法院采纳。与县政府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府检协作”机制,与各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推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公益诉讼检察有新进展。加强办理涉食药品安全领域、民生民利、粮食安全等方面案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件,得到整改53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6人。有效地维护了生态环境,消除了食品药品不安全因素,保护了国有财产,守护了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

四、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坚定坚决不断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

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牢固树立信访就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理念,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61件,受理的信访案件7日内回复率、3个月到期办结答复率均为100%。严格落实首次信访案件院领导包案制度,包案率100%;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9人,发放救助金7.5万余元,把检察温暖传递给人民群众。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人,起诉确需依法惩戒的涉罪未成年人4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不起诉3人。举办法治讲座13场次。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主题开放日活动,动员发动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共同撑起孩子健康成长“保护伞”。

打击诈骗犯罪,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安全。依法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13人,不捕24人,起诉21人,不起诉4人。线上线下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开展反诈骗宣传活动1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相关法律问题15个。

主动作为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开展传统领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工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主动开展粮食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5件;认真开展中医药保护、消毒产品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精准监督护航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召集了全县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促进社会治理工作推进会,推动检察建议办理,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与县住建局联合对窨井盖治理回头看,督促更换问题井盖;联合县公安局、县商业发展服务中心,对快递消毒、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措施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召开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暨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警示培训会,开展燃气安全、尾矿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检察活动,发检察建议1件;开展公共交通工具安全等专项活动,发检察建议4件,推动安全责任落地落实。

五、聚焦固本强基,推动全面从严,坚定坚决提升新时代检察队伍素能

持之以恒强化政治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活动、重要案件等,及时向党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切实提高党组把方向、谋大局、促落实的能力。

努力提升检察业务素养。利用《潼关检察大讲堂》、资深业内专家授课等方式深入开展岗位练兵,组织20余人次参加上级院业务培训;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组织日常培训280余人次,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线上线下自学、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扩大学习范围,提升学习效果。

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深化制约配合,联合公安机关设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落实“案-件比”质效标准,压减非必要办案环节,努力减少程序空转和群众诉累。加强大数据运用,构建交通安全领域法律监督数据模型,积极开展档案数字化加工,为数字检察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向县委、市院、人大和组织部门汇报,配齐配强了领导班子。对15名干警进行了轮岗交流,新招录3名聘用制书记员,进一步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投资40余万元建成了与县看守所的信息共享平台,投资20余万元升级改造了办案中心,办案进一步规范,质效明显提升。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自觉接受派驻监督和其他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按时填报466人次,填报重大事项21件,检察干警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六、牢记权力来源,强化宣传引导,坚定坚决自觉接受监督制约

切实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坚持定期走访代表委员,采取“一对一、面对面”交流方式,征求意见建议。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配合开展专题调研1次。圆满办理代表建议1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2人次,诚恳听取意见,零距离接受监督。

切实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60条,重要案件信息1条,法律文书3条,公开率100%。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3人组成的听证员库,听证案件21件;积极探索上门简易公开听证,工作经验被省人民检察院转发。

切实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充分运用平面媒体、微信、微博、公众号,及时全面发布检察信息。在《中国报道》《西部法制报》等发稿43篇。编发微博28232条,微信1304条,客户端推送消息25760条。拍摄的微电影《兼济》阅读量达3000余次,提升了检察影响力,弘扬了检察正能量。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创新发展,服务大局务实有效,法律监督持续优化,干警素能稳步提升,特色工作不断涌现,亮点纷呈。一是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我院提交的《关于与县政府建立“府检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四项创新改革机制。建立公益诉讼基金制度创新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推广。二是两个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陕西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三是结合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和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开展安全生产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工作经验被省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四是微博、新媒体头条号、新媒体矩阵分别被评为“陕西检察新媒体50强”。拍摄的微电影《兼济》分别被评为第六届平安陕西“三微”大赛优秀作品、第三届“陕检电影节”“三等奖”、渭南市“强国复兴有我”微电影优秀作品。先后获得全市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等荣誉;两个办案团队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团队;1名干警受到最高检表彰,1名干警被评为潼关县第四届劳动模范。2022年度全省平安建设满意度调查位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一。

各位代表,潼关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县监委和县人民法院、公安机关配合制约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创新发展还需要持续发力,在全省、全市叫得响的品牌亮点工作还不够多;三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差距较大;四是检察专业素养还不能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干警的职级待遇、人员短缺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文旅兴县”发展战略,锚定建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总目标,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奋力谱写现时代潼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新部署,在提升政治站位上再发力。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努力打造新时代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最讲担当的检察机关。

二是深刻把握新时代潼关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再发力。围绕县委“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文旅兴县”发展战略和潼关高质量发展目标,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社会治理、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找准能动履职的着力点。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潼关、法治潼关。

三是深刻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在服务保障民生上再发力。不断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用心用情办好教育、医疗、就业、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持续抓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民生实事,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更加关注军人军属权益保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检察监督深度参与社会治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深刻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新任务,在提升监督实效上再发力。以数字检察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涉案企业合规审查等案件办理。精准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着力监督纠正虚假诉讼。全面落实“府检协作”,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做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大法定领域办案力度,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加强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增强法律监督刚性,为全力打造更高水平法治潼关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五是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新常态,在推进自身建设上再发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清廉潼关检察”建设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拧紧全面从严责任链条,大力倡导“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全面提升队伍能力素质。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检察权制约监督,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建设新的征程,检察机关重任在肩,责无旁贷。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潼关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新时代潼关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