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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潼关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县通过潼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62条,财政信息556条,在线访谈14期,公用事业、脱贫攻坚、社保养老等民政保障信息522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监管信息486条,人事、规划、统计、应急等其他类信息592条,信息公开类栏目共公开信息4127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为各镇(办)、各部门发放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均已办结。全年我县无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明确政府信息特别是政府文件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环节责任,做到文件发布审核与文件内容审签同步实施,确保政府网站权威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网站栏目设置,优化网站功能,开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专栏,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设立了清晰的“政务公开专区”自助查询区、悦览区、申请接收区、政策咨询区等政务公开区域标识,县图书馆和档案馆都设置了标志醒目的咨询阅览区和自助查询区,进一步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对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坚持做好全县政务新媒体和政府网站每周检查2次,发现内容长期不更新、更新不及时、表述错误等问题,及时通知所在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无法更新的建议及时注销。

(六)工作考核情况。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通报信息公开中存在问题,督促各单位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细化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及时督促、通报,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七)社会评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潼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范围、社会评议开展方式、社会评议结果运用等予以规范,同时按照要求,以网站调查等方式开展评议。

(八)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根据《潼关县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日常工作中存在不规范不合格等情形的行政机关,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或书面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6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5

行政强制

2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和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通过专家学者、新闻发布会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比率较低,部分解读材料未对政策的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进行实质性解读。二是一些单位专职人员流动大,工作延续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不够及时、内容需进一步细化。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从以下二个方面着力改进提升。一是改变过去政策解读的单一性,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定期组织各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疑点、难点、重点,不断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0号)、《渭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渭政公开办函〔2020〕1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22年初,编制完成各镇街道办国土空间规划等5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政府网站公开。

2022年,我县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