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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本单位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负责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发布、归档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0

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

0

2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迅速;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与群众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围绕公立医院改革相关信息、常规医疗服务、常用药品及医药耗材价格、重大建设项目、卫生专业技术报名、高龄补贴、计生奖扶政策等事项,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政策信息,为公众获得信息提供方便。同时,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议案3件,在办理过程中,我局注重落实办理责任制,抓住办理工作中的重点环节,主动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协调,狠抓落实,反馈情况满意。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及时公布卫健局财政预决算信息。严格按财政部相关时间、格式、内容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