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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切实做好改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立足于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入手,努力提高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成立了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由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整理、送审等工作。

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县扶贫办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宣传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和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推进扶贫办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扶贫信息是部门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职工做好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完善了内部信息审核与报送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制度、审核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加快平台和载体建设。公示栏不断完善充实相关内容,公开形式科学、便民、有效,内容及时更新。对内公开形式更加多样,继续做好会议通报、报表传阅、印发文件、公开栏公示等方式的公开。

四是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和效能建设的需要,消理审核了行政职权,逐项列明了办理机构、办理时限、具体要求等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起诉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机制制度不够完善

我办在公开信息方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还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初审、审核、审发过程体制机制,提高文字精练度、规范性。

(二)发布信息数量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办上传信息14条,重点领域所公开的信息较少.

改进措施:加大产业资金报备、小额信贷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及时公开公布有关信息,提高信息公开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