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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政公开办办〔2019〕38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1、强化领导,健全政务公开的组织体系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我局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务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突出重点,拓宽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我们始终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于监督”的原则,在努力拓宽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的同时,重点狠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公开:

围绕政策和决策抓公开。

首先是对上级政策,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只要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通过会议、文件、公开栏等形式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层层公开、广泛公开,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围绕重点领域抓公开

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公开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及时公开《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及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关情况。

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

为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发展,我局建立健全了党务公开责任制度、党务公开审批制度、党务公开检查制度、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制度,使各项制度贯穿于公开前、公开中、公开后的全过程,党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

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合法

坚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凡是对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按有关保密规定可以公开的党内事务原则上都要求进行公开。我局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党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干部的选拔、任用、评优,组织发展情况等。

公开形式多样

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形式,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内容,主要通过采取召开党内会议、下发文件、通报、公示或内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主要通过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以及政务信息等形式进行公开。

3、规范程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讲求实效,根据我局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在公开形式上,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除了通过公开栏、会议等形式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指导目录和网上政务公开。在公开程序上,首先对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对照清单全面进行公布。对重要的政务活动,一律要求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广泛征求并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对涉及到各类财务收支的,一律审计理财在前,核实公布在后。

4、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徐飞飞,自然人,我局及时与申请人进行电话联系,对其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申请人对我局答复非常满意。现将具体答复情况概述如下:1、针对桐峪镇2016-2018年国民生产总值,根据国家核算制度,国民生产总值仅核算至县级,镇级未开展,故无法提供。2、针对桐峪镇2016-2018年人均收入,桐峪镇2016年人均收入为13853元、2017年人均收入为14480元、2018年人均收入为14899元(上报数字)。

(2)李晓丹,自然人,我局及时与申请人进行电话联系,对其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申请人对我局答复非常满意。现将具体答复情况概述如下:1、2017年潼关县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88.37%,2017年潼关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8.6%。(以上数字来源于相关部门提供)2、针对2017年潼关县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及单位GDP水耗及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我局无此方面数据,故无法提供,请咨询相关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存在更换不够及时;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等统计资料。二是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内容。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统计信息,为公众获得信息提供方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及时公布财政预决算信息,2019年累计公布信息1期。严格按财政部相关时间、格式、内容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具体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