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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水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科级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股室负责人委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信息员,建立了政务公开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安排专人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我局积极推进各类信息公开,及时对安全饮水、秦岭环境整治、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信息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情况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进行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公开,即通过县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局级非密级的政策性文件、行政审批、核准事项、行政执法事项等内容,在办公楼道口,列出重点公开事项和详细的办事指南,设立收费项目公示栏,公布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2019年度,潼关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累计30条,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得各项工作任务,在公开工作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局有些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认识不足,部分科单位、股室认为信息公开只是某一股室的责任,对有关信息整理汇总进展缓慢,不主动进行公开。

2.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主动性不够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信息公开的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

3.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形式较单一,存在内容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二)整改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每年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政府信息种类繁多,需要各有关部门之间合作、沟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整合力量,完善机制,落实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准确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