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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来源:编办 发布时间:2022-04-13 08:56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规范性文件、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县城区内路灯、公园广场、园林绿化的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路灯、公园广场、园林绿化的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城市亮化、公园广场等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车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和治污降霾方面的管理。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规划设置方面的管理。

(五)负责指导城区道路道沿石以上人行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站(位、点)设置和管理。

(六)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日常管理,应对和处置城市抢险抢修和突发事件,依法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七)承担除对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执法工作外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乱摆摊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道沿石以上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随意摆放、占道经营、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八)承担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建设土地上的规划方面行政处罚权、城区户外广告执法,以及跨区域执法或重大复杂案件办理。

(九)负责城市管理执法方面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

(十)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和管理,指导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依据政府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 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机构设置:

党政办、城市管理股、法治宣传股、园林绿化股、行政审批股5个股室;路灯站、执法大队、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中心4个下属单位。

一、党政办

职责:负责局党务、政务、文秘、财务、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以及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并指导局机关支部、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凡办公电话:3816866

二、城市管理股

职责:拟订城市市政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和改造的年度计划;负责城市道路、桥涵、广场、公园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业管理、监督、指导、检查;负责拟订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监督、指导、协调工作;拟订大型户外广告、全县门头牌匾设置规定,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组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负责人:张江帆办公电话:3811252

三、法治宣传股

职责:负责城市管理执法有关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普法宣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有关政策和法规宣传、咨询和解释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听证、国家赔偿等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资格的认证管理工作;负责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性事务的规范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城市管理执法协作制度,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协调重大、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宣传及政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人:张磊办公电话:3811230

四、园林管理股

职责:负责园林绿化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制定城区园林绿化的维护、补植、修剪、浇水、除虫等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负责人:杨鹏辉办公电话:3811226

五、行政审批股

职责:负责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管理审核工作;负责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核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工作;负责行政审核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的相关行政审核服务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杨鹏辉办公电话:3811226

下属单位:

一、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负责城区及拓展建成区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压缩箱、果皮箱等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以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工作;负责城区及拓展建成区内的主要道路、广场及管辖内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工作;负责县区内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城区公共场所、街道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城区周边垃圾沟坡的治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别永军办公电话:3865059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中心党务、政务、文秘、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单位内部重要事项的督办及资料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大院和办公楼的卫生安排及督促检查工作。

负责人:冯金金办公电话:3865059

(二)财务室

职责:负责工资发放、资金流动的走帐、报账工作;负责票据管理和财产管理,监督各股、室、大队资金流动的账目、票据审核;负责缴纳水、电、网等各项费用及办公用品的配备;负责机关各股室账务审查工作及各项财务证件的年审工作。

负责人:王栋办公电话:3865055

(三)创建办

职责:负责各项创建工作目标责任的制定及督促检查;负责创建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及上报工作;负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控烟工作;负责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和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巩固工作,加强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的各项资料收集工作。

负责人:尚斌斌办公电话:3865059

(四)车管股

职责:负责司机的培训教育活动及车辆建档、定期检查、隐患排除工作;负责所有车辆故障的维修处理及防晒、防冻等各项保护预防工作;负责所有环卫车辆的油料配备;负责督查所有车辆定期清洗,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负责停车场内设施设备人员安全及卫生工作;负责查询车辆违章,并督促当事人消除车辆违章信息。

负责人:陈力三办公电话: 3865059

(五)环卫大队

职责:负责城区管辖范围内街道、人行道、绿化带、树坑、果皮箱等环境卫生的清扫、清理和保洁工作;负责环卫管理人员、环卫工人工作任务分配,环卫工人档案建立及环卫工作标准的制定;负责环卫工人、管理员管理办法的制定及机械化作业车辆运行情况的管理;负责城区所有垃圾压缩箱的清理保洁及环卫工人、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

负责人:杨明生办公电话:3865059

(六)清洁大队

职责:负责城区各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负责管理人员、环卫工人工作任务分配,工人档案建立及工作标准的制定;负责环卫工人、管理员管理办法的制定及清运作业车辆运行情况的管理;负责城区所有垃圾收集屋、收集点的垃圾清运、消杀及环卫工人、司机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各类清运资料台账的建立收集。

负责人:蔡宗怀办公电话:3865059

(七)垃圾场

职责:负责库区及渗滤液车间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护保养;负责垃圾填埋场进场垃圾的过磅、消毒和所有台账记录完备;负责垃圾填埋场的各项规范化建设;负责填埋区域划分及定期覆盖工作;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信息的上报工作;负责垃圾填埋场安全管理及规范化运营。

负责人:杨潼平办公电话:3865059

(八)公共卫生间管理股

职责:负责城区24座公共卫生间的清理、保洁、蚊蝇消杀和督查、检查工作;负责各公共卫生间损坏物品的更换维修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环卫工人档案资料及工人管理教育;负责城区范围内公厕的规划建设工作。

负责人:韩红波办公电话:3865059

(九)监察大队

职责:负责城区管辖范围内环境卫生方面违规现象和垃圾乱倒等不良行为的监督监管;负责城区周边垃圾沟坡的日常巡查工作;负责城区周边垃圾沟坡的清理整治工作。

负责人:王治国办公电话:3865059

(十)工会办

职责:负责做好工会组织建设,做好会员发展、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负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的固定资产。

负责人:万俊彤办公电话:3865059

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职责:负责与征迁区域内的被征迁户签订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及与之相关物的补偿标准,核算征迁户的补偿费;督促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棚户区改造实施单位积极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兑付被征迁户的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及与之相关物的补偿款;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向阳办公电话:3816866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落实征地拆迁的补偿政策;负责具体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比如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调查、确权、登记以及征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拆迁补偿款的监督、管理、审批、兑付工作。做好项目的统计、汇总工作,报财政局审核。协助纪检部门依法查处拆迁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负责接受相关征地的咨询和纠纷处理;负责保存合同协议等文件管理。负责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郭英杰联系电话:3811026

(二)业务室

主要职责:负责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业务室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征迁区域内的土地征迁户签订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负责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及与之相关物的补偿标准,核算征迁户的补偿费;负责配合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做好督促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棚户区改造实施单位积极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兑付征迁户的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及与之相关物的补偿款;负责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连波联系电话:3811051

三、路灯站

职责:负责路灯站各种文件处理工作;负责上传下达,综合沟通协调工作。加强对城区及背街小巷路灯的维护与管理。城区路灯设置、调试及日常维修维护和根据季节变换,及时调整亮灯时间。及时处理城市照明设施方面的投诉,确保照明设施的完好率达98%,特殊时段亮灯率达100%。配合重点工程建设,及时做好路灯安装工程验收、接管工作。定期对公共场所亮化设施及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保障亮化设施安全运行。负责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远旭办公电话:3816866

四、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乱摆摊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随意摆放、占道经营、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日常管理,应对和处置城市抢险抢修和突发事件,依法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建设土地上的规划方面行政处罚权、城区户外广告执法,以及跨区域执法或重大复杂案件办理。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和管理,指导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江帆办公电话:3816866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执法大队党务、政务、文秘、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等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上传下达,综合沟通协调工作。

负责人:董艳博办公电话:3816866

(二)网格区

职责:负责所属辖区内的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食品小摊贩乱摆摊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执法;负责所属辖区内道沿以上人行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行政执法;负责所属辖区内环保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露天烧烤、焚烧秸秆落叶污染等的行政执法;负责所属辖区内私拉乱倒建筑垃圾的行政执法;负责对所属辖区内认定的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

一区(桃林路以东、金陡街以南)

负责人:余永宏办公电话:3816866

二区(桃林路以西、金陡街以南,包括桃林路和城西菜市场)

负责人:黄星誉办公电话:3816866

三区(桃林路以东、金陡街以北,包括金陡街)

负责人:任乐办公电话:3816866

四区(桃林路以西、金陡街以北)

负责人:詹浩文办公电话:3816866

机构领导

刘西宏(局长)

联系电话:0913-3816866

办公地址:潼关县尚德路北段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