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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编办 发布时间:2022-04-13 08:53

机构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中省市县有关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依法对经营者竞争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潼关县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督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对市场主体场所(经营场所)、成品油质量、机动车销售企业、环境监测计量器具进行环境监管。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防和调查。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落实中省市县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疫苗等特殊药品及放射性特殊医疗器械的管理和安全监督。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鉴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对标准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承担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与专利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发展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全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专利工作方面的优惠政策,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十六)负责指导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非公经济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团结凝聚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九)负责推动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培育申报工作。组织全县个体工商企业参与脱贫攻坚行动。负责绿色食药、医疗器械产业招商引资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十)负责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索道缆车、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药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二)依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机构设置: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市场信用股、政策法规股、知识产权股、质量安全股、食品安全协调股、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13个股室;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四知市场监管所、城关市场监管所、秦东市场监管所、太要市场监督所5个所队;潼关县食盐流通服务中心1个下属单位。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执法装备配备工作;负责本局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和平时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主任:张皓 3822369

党委办公室:负责系统党建、党务工作;承担县局党委和非公经济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负责工、青、妇和志愿者服务工作;联系社区党建共建工作。

主任:关永萍 3818068

监察室:负责纪律监察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规范执法 优质服务创评工作;负责查处系统干部职工违纪违规案件。

主任:赵娜3818068

政策法规股: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案件移交、移送的处置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跨地区的大案要案等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

股长: 杨梦芹 3898280

市场信用股: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年报工作;负责对各类外商投资主体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承担企业信用系统应用工作;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无照经营的依法查处取缔工作。依法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广告业发展工作;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合同行政监管和拍卖行为监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股长:朱宁军3818991

质量安全股:组织实施质量考核及政府质量考核和奖励工作;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拟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措施办法;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对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工作;组织实施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组织实施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指导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标准化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负责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负责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管理制度;负责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工作;组织指导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和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工作,依法管理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指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人员的监督;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工作;负责本系统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及规划。负责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章、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配合调查特种设备事故并统计分析;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及安全生产的应急处置工作。

股长:张静3812655

知识产权股: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工作;负责专利申请咨询服务;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注册商标申请受理业务,监督管理商标使用,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推动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培育申报工作。

股长:刘佳3829039

食品安全应急协调股(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并编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拟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督查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负责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食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股长:李伟平3812655

食品安全监管股: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有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标准的执行;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的信用等级和风险等级评定工作;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协助食品生产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查处食品生产重大违法案件。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销售者的主体责任;协助特殊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负责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特殊食品和保健品安全管监督管理措施;指导特殊食品备案、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协助特殊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查处相关重大案件。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餐饮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协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股长:朱永军3829038

药械和化妆品监管股: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流通环节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承担中药材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问题产品的召回,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股长:周哲3812365

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指导全县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行为进行监督工作;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工作;承担全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县域内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市场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吊销相关证照、决定暂停销售食品等行政处罚工作。

股长:朱姣3812365

消费者协会:负责消费者协会日常工作。承担12315投诉受理及转办工作;负责消费创建工作。

股长:姚丽3812315

下属基层所

城关市场监管所:系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承担辖区市场监管全面工作,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承担基层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所长:董阿朋3820315

四知市场监管所:系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承担辖区市场监管全面工作,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承担基层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所长:邹永梅3816489

太要市场监管所:系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承担辖区市场监管全面工作,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承担基层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副所长:侯永刚3963315

秦东市场监管所:系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承担辖区市场监管全面工作,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承担基层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副所长:张帅3972315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下设价格执法中队、餐饮执法中队、经济检查执法中队、食品执法中队、特种设备执法中队、药械化执法中队、质量计量执法中队、综合办等7个股室。

价格执法中队:负责价格收费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县公用企业(包括水、电、暖、气、金融、烟草、电信、移动、联通、医疗机构、景区门票)价格执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收费方面的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价格收费等方面相关的行政执法业务。

中队长:李宝3816152

餐饮执法中队:负责全县餐饮服务企业、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等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饮服务企业、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等领域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执法业务。参与全县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中队长:张鹏飞3816575

经济检查执法中队:负责垄断、不正当竞争等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依法查处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实施垄断牟取超额利润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采取不正当手段破坏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全县公平竞争方面的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相关的行政执法业务。负责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全县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执法业务。负责广告活动、网络交易等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全县广告活动、网络交易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广告活动、网络交易相关的行政执法业务。

中队长:井江江3906646

食品执法中队:负责全县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粮食流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盐质量等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盐质量等领域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执法业务。参与全县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中队长:燕亚锋3814939

特种设备执法中队: 负责特种设备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行政执法业务。

中队长:贾谋3820399

药械化执法中队: 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的行政执法业务。

中队长:王凯3816489

质量计量执法中队: 负责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 、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质量监督、计量监督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质量监督、计量监督相关的行政执法业务。

中队长:师鹏亮3814831

综合办: 负责大队日常运转。承担政务公开、财务管理、固定资产、车辆管理、信息宣传、意识形态、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化、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大队的人事管理、考评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大队党务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装备管理。负责行政执法查封扣押物品管理;承担大队机关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事宜的督办和结果反馈等工作。

主任:张斌涛3816151

食盐流通服务中心:承担盐业管理服务工作,下设的公司负责盐业专营工作。

主任:焦建涛3918200

机构领导

左烨(局长)

联系电话:0913-3822835

办公地址:潼关县城关镇南新街西段

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