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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卫生健康局

来源:编办 发布时间:2022-04-13 08:51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卫生健康、计划生育、老龄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计划生育、老龄工作、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计划生育、老龄工作、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计划生育、老龄事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安全监督健康管理规范,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健康、计划生育、老龄工作、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计划生育、老龄工作、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实施药品供应保障政策。

(八)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十)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落实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调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老龄事业宣传教育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研究,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十四)指导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五)承担全县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十六)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领导小组、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依据政府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力资源股、财审股、医改办公室、防保股、医政股、计划生育管理股、法规与科教宣传股、老龄健康办公室、职业卫生健康股10个股室;潼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潼关县红十字会办公室、潼关县计划生育协会、潼关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潼关县健康教育中心、潼关县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潼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7个下属单位。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后勤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系统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计划、组织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

负责人:袁潼骏 电话:3866190

人力资源股: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计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局机关干部考察选任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编制管理、工资管理、干部考核、人力资源调配、人力资源统计、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负责人:汤淑婷 电话:3866816

财审股: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承担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制定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的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卫生健康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章规定参与卫生健康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承担机关及纳入机关统一财务符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负责卫生健康系统重大项目策划、推介工作。

负责人:姜宝玲 电话:3866809

医改办公室: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县域卫生综合改革工作;承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负责人:史俊杰 电话3814380

防保股(县卫生应急指挥办公室、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股):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依法管理传柒病、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开展疾病监测,做好预警预测;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技术规范,指导和推进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拟订全县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统筹管理推进全县基层公共卫生项目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管理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负责人:屈胜利 电话:3866682

医政股: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管理等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临床护理、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实施全县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落实中省市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使用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实施医疗事故和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的管理制度,协调指导、监督医疗事故的处理。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医药政策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标准;监督执行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对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中医医疗机构有关药事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负责人:汤志刚 电话:3866810

计划生育管理股(潼关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负责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承担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出生实名登记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和统计工作,做好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审工作,承办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母亲健康工程的数据上报工作,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审验、上报、鉴定和信访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惠政策的审核落实。

负责人:王花芳 电话: 3866115

法规与科教宣传股:组织拟定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行政审批、简政放权和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拟定实施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拟定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负责人:刘春娟 电话:3814382

老龄健康办公室:负责全县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组织拟定全县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并负责协调落实;做好老年维权工作,推动全社会开展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负责老龄委成员单位的协调和联络工作,督促检查老龄委决定事项在各部门和各镇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全县人口老龄化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整理老龄工作有关情况、信息资料、开展老龄问颊的信息交流。围绕“六个老有”工作目标,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协调和推动部门、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做好老龄事业的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周增涛 电话:3866187

职业卫生健康股: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责人:马立学 电话:3814866

下属事业单位

1、潼关县健康教育中心

职责任务:

(一)宣传贯彻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组织和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履行所承担的爱国卫生职责和任务,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三)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

(四)组织开展杀灭病媒生物的活动。在农村开展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改造厕所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组织创建卫生城镇、卫生单位活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六)组织全社会成员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和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负责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参与爱国卫生、防病治病、计划免疫等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卫生宣传活动,提高人群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七)负责建立和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对基层健康教育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知识培训、卫生宣教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负责收集整理健教资料,建立、完善健教档案;

(八)完成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教育方面的工作。

负责人:张宇斌   办公电话:3866812

2、潼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职责任务:

(一)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等妇幼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医疗保健服务;

(二)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

(三)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

(四)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项目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负责人:张鹏岗   办公电话:3822031

3、潼关县计划生育协会

职责任务:

(一)协助政府贯彻落实计生法规、方针、政策,发动会员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当好党政领导的参谋;

(二)协调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兑现工作;

(三)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开展活动;

(四)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维护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正当权益,发挥党与群众的正当权益,发挥党与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争取项目资金,因地制宜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

(六)做好协会会员培训及日常工作。

负责人:刘文正   办公电话:3814381

4、潼关县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职责任务:

(一)负责城区计划生育服务指导工作;

(二)负责干部职工一孩、二孩登记,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调查审报、独生子女证的办理等工作;

(三)负责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审核审批工作

(四)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对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的查处工作,为违法案件提供技术支持;

(五)承担卫生健康的信息化和统计工作,做好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库应用、录入、统计等工作。

负责人:管超    办公电话:3866806

5、潼关县红十字会办公室

职责任务: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二)在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中,组织会员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

(三)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依法组织开展社会募捐活动,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四)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工作。

负责人:崔建奇    办公电话:3866813

6、潼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责任务:

(一)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疾病防治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政策咨询;

(二)拟定并提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制定疾病控制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建议,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疾病预防、监测与控制信息的采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及疫情报告;

(四)开展公众健康教育、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相关工作;

(五)参与对传染病疫情等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应急控制和救灾防病工作;开展人群健康监测、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承担全县疾病预防、疫点和疫区消毒及控制效果评价;

(六)承担与疾病控制职能相适应的疾病(如结核病、艾滋病、寄生虫病、地方病、计免针对性疾病、慢性非传染病等常见病)的专业技术指导工作;

(七)协助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管理;负责对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进行技术指导;负责辖区免疫规划疫苗的接收、分发和使用管理;负责第二类疫苗的计划、采购、供应和使用管理;负责辖区疫苗冷链监测管理和温度监测工作;开展常规免疫接种监测,对辖区预防接种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控制:;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调查诊断;负责辖区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和管理;

(八)组织或协助上级疾控机构开展疾病预防相关业务的调查研究;

(九)负责对从事疾病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培训;

(十)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侯登攀  办公电话:3822268

7、潼关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

职责任务:

(一)组织拟订卫生监督执法综合管理计划,并进行实施;

(二)负责职业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的发放,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发放的具体工作;

(三)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卫生监督抽检结果;

(四)依法对所管辖的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并上报处罚建议,执行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

(五)依法对所管辖的污染、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组织现场卫生监督检测、采样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报告;

(七)负责受理卫生监督方面的投诉、举报,法律咨询及稽查工作;

(八)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工作;

(九)根据有关规定对建筑项目的新扩、改建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十)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许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负责人:李军   办公电话:3815990


单位地址:潼关县和平路南段七十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下午15:00-18:00)

单位电话:0913-3866190

负责人:雷亚锋(局长)

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