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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水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以来,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依法规范行政职权,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加强监管责任,全县水利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健全组织机构,优化调整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扎实谋划并周密部署,把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局党委在年初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我局的主要业务工作有机结合。2023年,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党委会议学习12次,“三会一课”学习50余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筑牢干部思想防线,凝聚干事创业力量。

(二)开展学法用法,增强干部法治观念

一是系统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活动,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月一培训”、小组讨论、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学法用法,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著作。三是局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行政法律法规,提高干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法治素质。四是开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专题学习会,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邀请股室负责人就法律条文、实践经验、执法过程和法律运用等方面进行专题讲解,通过学习培训,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三)重视法治宣传,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制清单。有计划地开展水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水利工作特点,把普法宣传与“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相结合,开展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旱季期间,开展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村入企开展水事纠纷、水土保持纠纷行政裁决普法宣传。同时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周(日)活动。

(四)加强组织统筹,全面强化法治思维。

一是坚持组织统筹部署,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等职能作用。三是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水务局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水务局2023年学法计划》《水务局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为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下总基调。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学习宪法和水利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干部队伍党性修养和法律素养。

(五)执法必严,严格规范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明确综合执法大队执法职责与权限,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方可参与执法,严禁无证人员参与执法。三是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聘请恒同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为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水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二、工作亮点

(一)全力推进“四乱”问题整治。先后开展2023年度河湖“清四乱”暗访检查,对全县河道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2023年组织开展全县河湖“清四乱”暗访检查5次,共计发现并交办问题22个。同时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乱排污水问题5个、妨碍河道行洪问题4个,经督促整改,共计完成清理各类垃圾5000余立方米,河湖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强力推进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一是制定印发了《潼关县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县境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问题,重点对河道、耕地、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林地及湿地等范围内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二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河长+警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对非法采砂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彻查利益链、深挖“保护伞”。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先后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辆/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取石、违规取用水等案件3起,处罚7.5万元,结案率100%,有力遏制了涉河湖违法行为,推动我县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成效。一是扎实开展用水统计、水资源税水量核定。复核完善用水统计名录库,完成重点取用水户、农业灌溉户等取用水户计量入库建设,60家企业按季度核量纳税。二是持续推进节水管理,制定印发《潼关县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及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2023年工作方案》,下达了《潼关县2023年度取用水计划》,不断加大农业、工业、生活等节水措施落实落细。三是巩固提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水平。此项工作已经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完成了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等十二卷创建资料整理,并通过省市验收。

(四)全力保障农村安全饮水。一是按照“供水收费、用水缴费、使用规范、保障运行”的思路,全面落实农村水费收缴制度,制定印发了《潼关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二是我县基本是单村供水工程,水价都是由村委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协商定价,指导并完成了单村供水工程的定价,确保农村供水工程效益长久发挥,有效保证了农村供水工程长久良性运营并更好地服务群众。三是农村供水出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完成各级各类问题排查整改工作3次,并对排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并第一时间销号处理,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成果,持续提升供水保证率。

(五)不断强化取用水监管。一是结合取用水专项行动“回头看”,印发了《潼关县2023年取用水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镇(办)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非法取水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盛潼餐饮、扬帆养殖、潼关县山涧泉饮品等6家未办理取水许可的企业强化问题整改,编制了水资源论证报告,办理了取水许可手续,并对3家企业超许可取水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是严格取水许可制度与水资源论证制度,有9个取水户按要求编制了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并组织专家严格审查报告的合规性,确保报告的编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三是不断提升取用水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取用水管理信息系统培训,充分利用取用水管理平台开展日常取用水管理,完成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数据治理任务。四是推进用水权改革。渭南市港口抽黄工程管理中心与陕西省水务集团推进潼关县人饮抗旱水源地建设项目水权交易,成功交易200万m3水权。

(六)多措并举开展防溺水工作。下发任务交办单,将防溺水工作列为汛期重要工作,每天出动巡查车辆、安排工作人员不间断进行巡查,在巡查期间循环播放防溺水宣传通告,坚决杜绝人员在河道内逗留、戏水、钓鱼等行为。组织人员深入各村、社区及学校,发放“防溺水”传单,加强防溺水知识宣传。组织对境内水库、河流等水域进行全面排查,仔细检查警示牌、“四个一”设施等是否有缺失、损坏,确保及时将隐患整治到位,将责任落实到位。目前,已在各河道、水库等旁边设置防溺水警示标志、警示牌150余块,张贴、悬挂横幅标语120余条。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化程度不高。执法人员多为“半路出家”,未接受过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专业素养和法律素养不足,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法规掌握不够、政策理解不透、执法尺度把握不准等问题。

(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普法宣传力度仍需加大,群众对水行政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深入,企业对于合规建设认识远远不够,对保护水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相对人对水行政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

四、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

(一)加强水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加强水利系统内部整体队伍的水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及时更新学习国家水行政法律法规,加强水务方面的专业基础知识培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学法用法能力的培养,通过以案释法,案卷互评,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等途径,加强干部之间的“传帮带”,不断提高水务工作人员素质水平,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的知法懂法的水利专业干部队伍。

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法治学习。在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上下功夫,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进一步增加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局正规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水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二)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要求本部门把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增强法治宣传实效。针对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开展以案释法,以生动形象的水行政执法案例强化宣传效果,提高群众印象。加大宣传执法行动的成效,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