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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S1574435热点网格预警排查整改工作的报告

根据《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份大气污染热点预警网格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渭环通〔2024〕62号)反馈,我县2024年3月份区域内编号为S1574435的热点网格因PM2.5环比上月改善情况最差被预警。针对此问题,我们及时对预警网格内涉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

接到大气热点网格预警通知,我县高度重视,一是组织各有关部门召开了S1574435热点网格排查整改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明确了排查网格边界范围、排查重点。二是以潼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S1574435热点网格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潼环委办发〔2024〕18号)文件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具体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等,并督促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各司其职,全面排查

4月16日-4月26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县教育科技局以及城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网格内所有涉气污染源进行了排查。

(一)经对S1574435预警热点网格内兴隆社区进行了入户排查,共排查居民户数236户。其中,天然气用户为198户,电力用户为38户,未发现燃煤用户。

(二)经对预警网格内个体经营性门店商户及部门单位等74个污染源进行排查,均使用天然气和电等清洁能源。

(三)经对预警网格内的7家加油站进行排查,除1家加油站已于2023年1月份停业至今外,其余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正常,油气回收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四)经对预警网格内文川小学、实验小学、中心幼儿园、四知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北极小学共6所学校进行排查,未发现扬尘和餐饮污染现象。

(五)经对预警网格内的12家汽修行业进行排查,除1家停业关闭外,其余汽车修理场、门店均未发现露天喷漆等问题。

(六)经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对预警网格内街道抑尘降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该中心已明确专人负责,每日安排1台雾炮车、2台洒水车、3台扫地车进行抑尘降尘作业;网格内的四知街、和平路、桃林路、黄河大道等13个路段区域,均安排一组环卫工人全天进行清扫。

(七)经城市管理执法局对预警网格内建筑工地、商砼站以及流动商贩等场所进行排查,未发现土堆裸露、道路扬尘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科学研判、认真分析

结合我县3月份实际情况,经分析S1574435热点网格被预警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该网格内有一条东西走向的310国道穿绕、一条可通往山西的港安路。其中,310国道、港安路均为陕西、山西、河南三省交通要道,路上载重车辆较多,尾气排放较为集中;全段路面定期洒水,产生扬尘较少。

(二)S1574435预警网格位于S1573086网格北侧,南部为秦岭山脉,东南部地势落高,最北侧塬头可俯视山西,遇北部风极易在S1574435预警网内产生尘降,3月份气候条件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易堆积。

四、举一反三、加强整改

针对310国道过境路段、港安路通行车辆较为集中问题,一是督促县公安交警大队在拥堵时段安排专班加强车辆疏导,缓解拥堵时怠速尾气污染。同时,严查渣土车道路抛洒和超限运输,坚决杜绝不覆盖、不冲洗、沿路抛洒等问题。二是督促县交通运输局加强道路维护,及时修复破损路面。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热点网格巡查检查工作力度,严查各类大气污染行为,强力推动县域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保障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