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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关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料初核通过人员的公示

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空置房源网上申请、资料初核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关县保障性住房空置房源租赁分配方案的通知》和潼关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工作的公告》规定程序,现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料初核通过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3月10日

联系电话:0913-3821265(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注意事项:

1.根据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关县保障房空置房源租赁分配方案的通知》规定,对申请人员资格审核程序共分为资料初核、入户核实和资料审核三个阶段,本次资料初核通过人员公示期满后将进入入户核实阶段;

2.公共租赁住房通过线上申请为我县首次,部分申请人员未按照条件要求填报申请资料。本次资料初核未通过的申请人员,请关注陕西省保障房微信平台反馈的“申请错误”信息,可在3月6日至8日期间,按照《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工作的公告》和陕西省保障房微信平台申请条件要求如实补正重新申请,逾期递交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申请。

附件:潼关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料初核通过人员名单

潼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