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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规划引领 助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规划先行。村庄规划是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步,高质量编制村庄规划,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安排各类资源,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潼关县自然资源局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的重要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强化规划引领和用地要素保障,全面落实中省市村庄规划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县村庄规划工作。我局及时成立村庄规划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专门成立村庄规划股,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引导村庄建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二是强化政策引领,指导全县村庄规划工作。工作专班印发了《关于潼关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2023年全县村庄规划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指导各镇、村(社区)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做好村庄规划的编制。完成了《潼关县县域乡村布局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加强交流培训,提高村庄规划水平。我局先后召开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对村庄规划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举办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政策业务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就新时代的空间规划与空间治理、村庄规划编制方法等内容进行培训;召开村庄规划推进会,部署各项目标任务。

四是因地制宜,合理划分村庄类型。根据村庄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要求,完成了对全县28个村(社区)的分类任务。在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筛选确定了10个基础较好、干部积极性较高、群众发展意愿较迫切的村庄,纳入市级试点。

五是强化村民主体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主导。动员组织村民以主人翁的态度,在调研访谈、方案比选、公告公示等各个环节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协商确定规划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村民,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法定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统筹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确需修改规划的,严格按照程序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的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加快完成12个试点村庄规划工作。我们将结合《潼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在县域层面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结合实际,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

二是坚持先行先试,示范引领村庄规划。积极借鉴外省和我省富平县、杨陵区驻村规划师工作经验,鼓励引导大专院校、规划设计单位下乡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鼓励规划师下乡蹲点,建立驻村、驻镇规划师制度。同时,引导投资乡村建设的企业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工作。

三是明确规划任务,做到“八个统筹”。指导各村在编制村庄规划时,统筹村庄发展目标、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农村住房布局、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同时明确急需推进的生态修复、农田整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近期实施项目,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创造条件,打好基础。统筹开展,最终完成农村生产、生态、生活空间的合理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发展定位,让规划能用、管用、实用、好用。

四是坚持多措并举,提高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水平。指导各村强化村民主体作用,引导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研究审议村庄规划并动员组织村民以主人翁身份,在调研访谈、方案评选、公告公示等各个环节积极参与,协商确定规划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