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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3年中央 省级和中省市提前下达变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备案的公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县乡村振兴局根据项目编制标准提出了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经财政局审核、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了我县2023年中央、省级和中省市提前下达变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1.产业发展

用于生产项目3个,资金量490万元。其中种植业基地项目2个,资金量140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新栽植连翘、新建设施大棚等,由农业农村局、相关村(社区)组织实施;养殖业基地(养殖业)项目1个,资金量70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新建生猪养殖保育舍、修缮路灯等,由相关村(社区)组织实施;加工流通项目8个,资金量668万元,其中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资金量280万元,建设内容涉及冷库及附属设施建设、新建农副产品加工储藏厂房、配送车、场地硬化、设施大棚等,由农业农村局、相关村(社区)组织实施;加工业项目4个,资金量388万元,建设内容涉及购买面食生产加工设备、新建粮食烘干厂房、新建中药材烘干厂房等,由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2.乡村建设行动

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个,资金量115万元,其中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项目1个,资金量115万元,建设内容涉及生产路硬化,由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用于人居环境整治项目6个,资金量180万元,其中村容村貌提升项目6个,资金量180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清理陈年垃圾、补齐必要的环卫设施短板,由各镇(街道)组织实施。

3.项目管理费

安排项目管理费13万元。

本次项目计划总计投入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86万元,请审核。

二、省级衔接资金

1.产业发展

用于生产项目3个,资金量218万元。其中种植业基地项目1个,资金量88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设施大棚、管护房等,由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养殖业基地(养殖业)项目2个,资金量130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新建饲料库、新建猪舍等,由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加工流通项目3个,资金量361万元,其中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资金量246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新建仓储房、新建冷库及附属设施建设,由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加工业项目1个,资金量115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卤肉生产车间和购买设备等,由太要社区组织实施;金融保险配套项目1个,资金量23.91万元,小额贷款贴息1个,资金量23.91万元,建设内容为脱贫户进行小额信贷贴息,由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2.乡村建设行动

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5个,资金量148.46万元,其中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项目3个,资金量65.05万元,建设内容涉及生产路硬化,由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其中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2个,资金量83.41万元,建设内容涉及人饮管网改造提升,由水务局、相关村(社区)组织实施;用于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个,资金量120.8万元,其中农村污水治理项目2个,资金量115.8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新建排水渠、排水管网改造等,由乡村振兴局、相关村(社区)组织实施;农村垃圾治理项目1个,资金量5万元,建设内容为清运垃圾、杂草等,由相关村(社区)组织实施。用于农村公共服务项目5个,资金量96.48万元,其中公共照明设施项目5个,资金量96.48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新栽太阳能路灯,由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3.巩固三保障成果

用于教育项目1个,资金量16.35万元,其中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1个,资金量16.35万元,建设内容为补助59名脱贫户学生,每人3000元/学年,由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4.项目管理费

安排项目管理费12万元。

本次项目计划总计投入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86万元,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97万元,现予以公告。

联系人:潼关县乡村振兴局    张泽钰

监督电话:0913-3822488或12317

附:1.潼关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备案汇总表 明细表

2.潼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备案汇总表 明细表

3.潼关县2023年中 省 市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变更项目备案表



潼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