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卫生局
单位简介
潼关县卫生局是全县的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共管理各类医疗机构145个。包括潼关县人民医院(科级单位)、
县中医医院(副科级单位)、县卫生防疫站和县妇幼保健所等四个县级医疗单位,四个中心卫生院、四个乡镇卫生
院、三个厂矿 医院、84个村卫生所、46户个体医疗,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29人,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
83人,初级职称436人,每千人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人,有病床35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24张。
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有办公室、医政股、预防保健股、财审股和爱卫办五个股室。有编制14人,领导职数5人,实有人数
28人。中共潼关卫生局总支委员成立于1986年1月,辖五个党支部,现有党员90名。“潼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办公室”于1994年机构改革设在卫生局,承担全县爱国卫生的综合协调工作,由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另有潼关县初
级卫生保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潼关县卫生系统工会委员会等群团机构设在卫生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
二、拟定全县疾病防治和保健规划,指导国家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组织防治传染病、地方病和常见病、多发病。
三、负责环境卫生、劳动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和放射卫生等法律法规的执法与监督。
四、贯彻《母婴保健法》,负责妇女、儿童保健和优生优育工作,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保障工作。
五、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实行医疗卫生安全行业管理;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实施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许可证制度;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申报工作。
六、负责拟定医疗卫生科研规划,指导开展医疗卫生科学技术研究、学术交流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七、依法监督管理血液制品及临床用血质量;负责组织协调无偿献血工作。
八、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九、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协助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疫情、病情、灾情、突发事件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十、负责县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医疗保健工作。
十一、代管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及县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妇幼保健
潼关县妇保健所,1994年12月动工新盖门诊住院楼一座,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总投资60万元,1996年8月投入使用。现有职工46人,全额编制15人,差额编制23人。开设病床20张,设有妇产科、儿科、乳腺专家门诊、男(女)婚检室、皮肤泌尿专科,现有中级职称卫生专业人员7名,医师15名,医士14名。医疗设备主要有透视机、B超机、乳腺诊断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尿自动分析仪、婴儿暖箱、盆腔炎治疗仪、红外线妇科治疗仪等。
医政管理
1、医院诊所管理。自1995年实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后,县卫生局多次对境内的个体诊所进行了清理整顿。2003年经县评审合格的医疗机构有145个,其中国家、集体(包括县级医院、乡镇医院、驻潼厂矿医院3个、村卫生所84个)99个、个体诊所46个。 2、卫生专业人员管理。全县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77人,其中执业医师138人,助理执业医师74人,注册护士165人,药剂人员79人,检验人员79人,其他技术人员72人,管理人员78人。
医疗事故管理
2004年10月1日以前,医疗事故处理由县卫生局调查取证,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分析鉴定;之后,医疗事故处理,先由卫生局调查,作协商、协调处理,双方不服由县卫生局将有关材料报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爱国卫生
我县成立有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县长或主管书记兼任,乡镇成立有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1994年政府机构改革,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局,由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爱卫办每年要组织县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委会和乡镇安排开展春秋季爱国卫生活动、四月份的“爱国卫生月”活动,集中清扫垃圾、铲除杂草;购买鼠药,开展集中灭鼠活动;评选卫生先进单位活动,自1990年以来,其推荐评选出省级先进单位县财政局、电力局等八个单位;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县人行、邮政局等六个单位;县级卫生先进单位林业局等三十个单位,卫生街道县城中心街、卫生小区矿建居委会、卫生村太要镇窑上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