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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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局长:房明智,男,汉族,1958出生,籍贯甘肃舟曲,专业技术职称会计师,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1998年3月至今任潼关县审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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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潼关县审计局现有34人,其中男18人,女16人,党员18人,35岁以下17人,初级以上职称15人,中级
以上职称10人,大专以上学历28人。主要承担着县以内财政金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
基本建设、经济责任等审计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审计法和地方性审计、财经法规,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或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建议。 (二)依据国家审计法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财政收支。 2、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收支。 4、乡(镇)财政决算。 5、重点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 6、县政府部门管理或委托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款资金及其它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政收支。 8、授权审计中、省、市的驻潼企、事业单位财政收支。 9、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 (三)向县长提交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 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四)负责对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负责县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管理全县内部审计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承担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和日常事务,办理机关人事、劳资事项,负责计划生育、妇女工作,搞好机关综合管理和安全、保卫、卫生、机关财务管理、统计,审 计回访和后勤保障工作。
财政金融审计股: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行政事业审计股: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政府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企业审计股: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执行国有法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基本建设审计股:对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接受组织部门委托,对科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法制股:负责法律法规收集整理,审计人员业务培训,审计复核工作。
业务办事程序
1、一般审计事项(1)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进行审前调查;(2)发出审计通知书;(3)发出审计通知三天后进驻审计工作点,开始实施审计工作;(4)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5)撰写审计报告;(6)征求被审单位意见;(7)发出审计决定及审计报告;(8)执行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2、济责任审计(1)接受组织部门委托;(2)发出审计通知书;(3)发出审计通知三天后进驻审计工作点,开始实施审计工作;(4)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5)撰写审计报告;(6)征求被审单位和经济责任人意见;(7)发出审计决定及审计报告;(8)执行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相关政策法规
电话:0913-3822025 地址:潼关县人民政府六楼 邮编:714300
制作:200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