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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林业法规,研究提出全先县林业发展的规

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

重点工程,负责以植树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

化委员会的工作。依法实行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统计;负责全县林地、林权管理,

木材采伐、利用全过程的审批,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全县林木商品种子的生产、经营审批。
    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繁养经营、运输的核准。
  
    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和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

、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预测、预报。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林业

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全县木竹加工、监督林产品的采伐、猎捕、检疫、经营和运输,查处

有关违法行为。
  
    负责拟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和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指导全县林

业宣传、教育和林业人才培训;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管理监督全县各项林业资金,指导监督全县林业系统财务管理。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桃林路南段东侧

联系电话: 0913——3822165